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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房,卧室层高是2.72,客厅层高是2.63我能选择拒收吗

开发商违约 2023-09-12 1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1、开发商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等没有通知买受人的;
    2、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3、房屋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合格的;
    4、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没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 对于不符合交房条件的维权是:可以拒绝收房,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1、开发商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等没有通知买受人的;
    2、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3、房屋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合格的;
    4、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没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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