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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尾款没谈好,装修公司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拆除已经安装好的东西

装修纠纷 2023-09-13 19:3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 您好这种情况建议直接起诉处理
  • 起诉法院履行合同,赔偿损失
  • 装修出问题,如装修公司在保修期内对所出问题未进行维修等于放弃尾款,此时就不需要付尾款,维修所需费用也是从尾款扣除,维修金剩多少就付多少。正常来讲装修尾款指装修维修金,应该是在装修公司履行合同保修期过后付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 一、装修款不给可以向法律提起民事诉讼。这种方法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但是程序比较多,时间比较长,多数单位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愿采用。但是如果决定采用,一定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所以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保存原始的文字资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装修出问题装修尾款一般不需要付清,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装修尾款一般在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后支付,验收不合格的可以在整改合格之后进行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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