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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岁我51岁,老板没有给我买工伤保险,我的手受伤了,中指骨折,我跑到当地哪里都不受理说我没有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 2023-09-13 11:1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工伤保险可以让单位赔偿
    【追问】老板不理我们,叫我们去打官司,我们怎么办?
  • 首先您这个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是否是上班时间,什么原因导致受伤
  • 要去先把工伤鉴定做了才有的赔
  • 如果你是在工地上受伤的,那么不管老板有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都是属于工伤的,所以说你去劳动局,先去办理工伤证是属于工伤的,所以说你去劳动局先去办理工伤证,然后进行工伤鉴定,这样就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 工伤手指骨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他。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工伤手指骨折,没有保险的赔偿是: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他。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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