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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傅律师,我在南宁一个工地上工作完工了,领班的不结工钱,现在请律师

讨薪 2023-09-13 14: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结工资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的
  • 打工不给钱,也没有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 法律分析:工地完工了老板不办结算的,解决方法如下:
    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 200到300 元,如果胜诉后,可全部由被告负担;
    3、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 15 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打工老板不给钱的解决办法:
    1、协商或调解。跟老板协商,或者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仲裁。向仲裁委提起仲裁;
    3、起诉。劳动者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 你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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