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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五年后,女方提出离婚,是否要归还婚前女方花的男方的钱?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9-14 11: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双方可以协商;按照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五年钱女方花的男方的钱,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咨询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一、一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二、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法律分析: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可以不用返还婚约财产:第
    一、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
    二、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确实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第
    三、结婚前,由于男方给付婚约财产而导致给付人的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况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婚前财产离婚一般不要返还,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结婚时一般不会被并入共同财产,离婚时也不会进行分割。而离婚时,往往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个人财产在所不问。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无过错一方可以多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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