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因为朋友关系问我借了好几万块钱,现在人找不到,他老公说离婚了,怎么办呢

债务追讨 2023-09-14 17:0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收集双方存在民间借贷的证据(如借款协议、借条、关于借贷的交易记录、关于催款的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等)及债务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微信注册信息等)后,你方作为债权人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法院(如未约定管辖法院的)提起民事诉讼的,主张偿还本息(如双方约定的存在利息的),具体也得结合事实、细节及证据的,可以与律师电联
  • 离婚不影响原借款的偿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
  •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我们可以帮助你
  •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我们,可以帮助
  • 有借款证据的话,及时去起诉追讨。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借款
  • 可以起诉要求偿还的
  • 您好,首先谢邀,建议双方先行沟通;关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是否有共同债务进行协议分割,还有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问题进行约定,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法院诉讼。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经过人民法院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对于所借款项如果并没有用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可以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连带清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