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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了一个店铺,还没到期,但生意不好,付不起房租了,可以不租了嘛?

房屋租赁 2023-09-15 20: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跟房东协商并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

  • 法律分析:商铺不给租金,可以催告。因租金产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承租人,要求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五百一十条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买了商铺拿不到租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 商铺不给租金,可以催告。因租金产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承租人,要求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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