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教培机构当老师,签了合同,为期一年,现在做了一个月,自己不想干了。合同约定了离职要赔偿,但没说我赔偿学校多少,怎么算的?我可以正常离职吗?有没有补偿给我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5 2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单位原因无故解除,则单位涉及违法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做满六个月的话,赔偿2个月工资。未做满的话,赔偿一个月工资。
    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是单位原因无故解除,则单位涉及违法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做满六个月的话,赔偿2个月工资。未做满的话,赔偿一个月工资。
    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就有补偿;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嘉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