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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到期,续租没签合同,退租说没签新合同则视为续租半年,这个合理吗?

房屋租赁 2023-09-21 14:3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当然不合理,合同是出租方提供签署,而不是租房一方提供合同。未签署合同那就是出租人问题,
  • 如果合同到期没续签,就是结束合同,不存在续租的事实,不合法不合理。
  • 这个是不合理的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 不合理,按照无固定期限合同处理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续租房屋的,可以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承租人继续租住房屋,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要不要签订合同,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如果不重新签订合同的,原租赁合同续约生效,变为不定期租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双方续租的,应该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租赁的内容不变的,可以在的租赁合同上增加续租的期限。
    在原合同上续租的,只要把原租房合同上的租赁期限更改成新的,并且要在修改过的地方签字或者是盖章就可以了。
    不过如果租房合同中需要修改的条款,内容比较多的话,那么租赁双方最好是另外签订续租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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