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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房子签订合同时,合同上写的是首付20%,现在办贷款时需要付30%不想买了,算违约吗

房屋买卖 2023-09-19 11:0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首先,需要了解清楚,购房合同约定20%还是贷款合同?
  • 如果明显超过偿付能力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 是政策要求首付30%还是开发商的要求
    【追问】是公积金政策规定,组合贷必须付30%
  • 你好、购房合同对于违约怎么约定的?
  • 你好,那你可以找销售协商处理
  • 在合同约定来处理这个事情。
  • 这种情况下是否违约要看双方签合同的时候对贷款有没有特殊约定。
    正常签合同的时候,针对贷款未批的情况会协商三种解决方案:
    (1)买方自行筹齐剩余房款,现金支付给出卖人。
    (2)买受人继续申请别的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期间发生的费用买方承担
    (3)合同终止,买受方支付的定金和房款如数返还。三方免责,互不违约。
    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只能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算你违约。
    违约的情况定金是否能退要看业主态度,如果业主坚持追究违约责任,可能还会牵扯到违约金的缴纳。
  • 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实践中,会根据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买方承担,那就算违约,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但是因为买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也算违约。
    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贷款不能办理,那不算违约。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 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实践中,会根据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买方承担,那就算违约,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但是因为买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也算违约。
    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贷款不能办理,那不算违约。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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