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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对方没有签名和盖章是否有用

人事争议 2023-09-17 16: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咨询的,讲一下情况,具体分析
  •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没用
  • 保密协议双方只签字而没有盖章,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不违背法律规定的,便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保密协议只签字,没盖章是否有效要看情况。如果法律未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必须盖章的,则签字是有效的。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名时合同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法律分析:有效。保密协议双方只签字而没有盖章,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不违背法律规定的,便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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