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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藏室公摊面积超过60%了怎么维权?

业主维权 2023-09-19 15: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储藏室的公摊都是很大的
  • 国家对储藏室公摊面积没有规定标准,开发商收取储藏室的公摊面积不合理,储藏室没有产权证一般可以认为是开发商作为促销手段赠与业主的,但肯定已经计入共摊。开发商将储藏室作为套内面积又一次计算共摊是将储藏室作为商品房的计价面积重复收费。
    您可以根据房产证上的记载面积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的房款。国家对公摊面积及公摊比例是没有规定的。一旦到手的实际面积和合同上面的不一样,就应该找开发商协调。但是一般储藏室即便有公摊面积,也是很少的,不会对储藏室的面积有太大的影响。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你是想问购商品房,其中储藏室有木有公摊,还是专门买商品房性质用于储藏室有木有公摊?
    只要是商品房,都存在公摊面积,不论哪种产品,只是在于公摊多少而已!
  • 法律分析:公摊面积国家标准:公摊面积等于公摊系数乘以套内面积。公摊系数等于整栋楼的公共使用面积除以整栋楼的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保安室、变电室、过道走廊、公共门厅、垃圾道、共用墙体。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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