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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状半年了,迟迟不给立案。怎么联系稽查部门

其他 2023-09-18 12: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起诉后法院迟迟不立案,首先弄清楚不立案的原因是什么,再去进行解决。民事案件法院如果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所以法院如果不起诉,要先弄清楚原因,才知道怎样去解决。
    如果法院只是拖着不立案,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法院收到起诉状,绝大多数都是当场立案,当场不能立案的,必须在7日、15日或者30之内决定是否立案。
    具体实施流程如下:
    1、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15日内立案;
    2、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3日内立案;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5日内立案;
    4、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应当在收到发回重审或者指令再审裁定及案卷材料后的次日立案;
    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审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裁定(决定)的次日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起诉后法院迟迟不立案,首先弄清楚不立案的原因是什么,再去进行解决。民事案件法院如果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所以法院如果不起诉,要先弄清楚原因,才知道怎样去解决。
    如果法院只是拖着不立案,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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