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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补缴7年的社保需要多少滞纳金

其他 2023-09-18 21: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补交七年的社保,滞纳金大概需要10 万左右。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社保中断后,如果再次参加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按工资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即可,不需要交纳滞纳金。
    但如果是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而补缴的,需要交纳滞纳金。
    有工作单位可以通过单位补交社保。如果是自由职业者就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补缴,带上身份证去办理。
    滞纳金计算规则及方法如下:
    滞纳金计算规则: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乘欠缴天数乘万分之五等于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减去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加一天;
    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社保滞纳金的缴纳是根据社保法规定来算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已经离职,中间出现断缴,那如果要补缴就需要缴纳社保滞纳金。
    欠缴的月社保费和欠缴天数决定滞纳金的高低。计算公式为:每月社保费x欠缴天数x万分之五等于所需缴纳滞纳金。计算起止日期分别为,欠缴社保费收款月的次月1号和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欠缴天数计算为:欠缴起止日期相减,然后再加一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社保补缴滞纳金,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按月缴纳则月缴费额=月缴费公资×当期缴费比例。养老保险滞纳金即参保企业或参保人在欠缴养老保险或者是缴款逾期后产生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社保问题,建议您详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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