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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同居3年,老家办酒席未登记,当初结婚钱是男方姐姐拿的15万,分手时和男方签了协议,和姐姐确认卡后因女方卡限额就用男方支付宝,钱打到男方的指定支付宝了,现在姐姐看了协议想了一晚上又不同意了要求把10万全部返还

同居 2023-09-19 16:3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 需要看您这边协议的详情的
  • 你好,要根据具体的协议确定。
  • 双方协商不好,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未领结婚证需要退还彩
  • 想要咨询什么呢?具体问题
  • 有机会可以不予返还的哈
  • 法律分析:同居期间女方给男方的钱是否可以要回,要视情况而定。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要根据具体事情原由来确定其形成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如果借贷关系则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贷款人向借款人要求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如果是赠与则不能要回。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给前任的钱是否能要回来的确认方式:如果不是借款性质的一般会认定为普通的恋爱赠与,不能要回来。除非具备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或该财产系双方以结婚为前提而支付的彩礼,只要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男方都是可以要求返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同居期间女方给男方的钱是否可以要回,要视情况而定。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要根据具体事情原由来确定其形成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如果借贷关系则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贷款人向借款人要求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如果是赠与则不能要回。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你好,你那边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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