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有员工到劳动局举报少算2天的工资200元,他上班期间迟到,看手机玩游戏,而且入职时承诺的资格证书也无法提供,钱已经给她了,她还想多要钱,怎么解决呢

讨薪 2023-09-21 10:4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收集对方没有提交资格证书的相关证据。以及公司在入职条件要求上的相关证据。再结合公司对此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相关证据举证。
  • 这种情况下的话,可以跟他协商解决的。
  • 你好,你有和对方签订劳动合同吗
  • 您好,这个需要了解下具体情况。
  • 协商不成可以要求去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者干完活老板不给钱,也没有合同,劳动者应当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工作地点、证人证言等证据,然后到劳动仲裁委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可以报警求助,也可以向劳动纠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好干活的证据或者证人。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来解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对此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或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按法律规定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徐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