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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打算离婚,但是今天查出来怀孕一个多月,如果离婚的话后续费用谁出?

起诉离婚 2023-10-15 21:2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可以让男方出
  •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在孕期离婚,男方应该支付抚养费,另外,女方生产孩子的费用,男方也要承担一部分。就抚养费的金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达不成统一意见的,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介入处理。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不允许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抚养费可以按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与当事人的承受能力合理计算。如果是怀孕期则要另行计算生产期的费用,抚养费可以一起裁定,也可以生产后另行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孕期离婚,男方该承担的费用为约定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男方有过错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1、怀孕离婚要给孩子抚养费。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的,但是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或者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医疗费或孩子的抚养费由对方出一部分
  • 您好,孩子父母对孩子均有抚养义务,费用双方共同承担
  • 你好,这边具体问题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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