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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7年多,社保买了不到3年,然后法定节假日没有加班没有加班工资

其他 2023-09-21 14:1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的
  • 工作日加班到晚上11点,加班的时薪应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工资基数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 ——
    (1)单位未为员工购买社保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者经济补偿。
    (2)至于工作日延长工作的时间的,单位需要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150%的加班费;周末加班又未安排补休的,单位需要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单位需要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费。
    (3)单位未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未签署劳动合同存在劳动事实期间的双倍工资,但不得超过11个月的工资。 建议协商的解决,协商不成的直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不给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可以起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加班工资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您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s
  •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延长的工作时间都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周末加班又未安排补休的应不低于工资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不低于工资的300%。如果单位未按照这些规定支付加班费,你可以要求其支付并且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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