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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21岁给孩子上户口要罚款吗

其他 2023-09-22 0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上户口超过三个月是不会罚款的,虽说法律规定需要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将孩子的户口上好,但是超过这个时间也可以办理,只是可能需要的手续比开始多,但并不会对其进行罚款。只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就可以,不要虚报或者假报,没么也是可以上户口的。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没有规定上户口罚款,只规定要在3个月内上户口,超3个月就要写情况说明到派出所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 法律分析:没有规定上户口罚款,只规定要在3个月内上户口,超3个月就要写情况说明到派出所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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