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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公司工程部技术人员,因公司订单减少,口头调离工作岗位去车间干体力活,因考虑公司暂时需要,去车间已经半年之久,至今还在车间,没有调回打算,我还怎样维权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2 14:4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是什么时间调走的呢
  • 你好,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你好 共做多久了 有合同吗
  • 用人单位调岗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员工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员工携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以及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等材料。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擅自调动劳动者岗位的,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并且属于违约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法律分析:一般岗位调动,用工单位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
    单位第一次将你从科室调到维护部已经和你协商,并且你同意签字。
    那么现在在维护部中,本身约定由你担任相应的技术管理工作,现在又要去做技术工人,那么可视为再一次的工作岗位变动。
    理论上还是需要和你协商一致,否则不能随意变动。工资不变是另一回事情。
    如果你拒绝安排的话,理论上单位如果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视为有法定理由,那么他解除的话,会有赔偿问题。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根据经济补偿标准双倍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你好,可以通过仲裁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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