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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01年年底入职至今,2001-2008年10月期间单位未给个人缴纳社保,但是自2006年就开始从个人工资扣了社保的个人部分,假如现在想辞职该如何维权

社会保险 2023-09-25 15:5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如果公司不给交社保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 保留相关证据,要求公司退还个人部分或者补缴社保。
  • 这个单位不上社保是违法的
  • 积极沟通维护自身解决问题
  • 法律分析:没缴纳社保。员工可以直接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目前你工作六年,可要求支付6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另外,至于未缴纳的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你在6年内因为没缴纳社保而遭受的损失也可以向单位主张,比如,因为没有医保就已无法享受报销,这些就可以作为损失向单位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补偿10个月工资。具体的工资的数额主要取决于自己的当时的在公司时候的工资而决定。不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11年之前的社保没有强制必须缴纳哦 拖欠工资可以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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