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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徐律师我买报销的的公司被收购了我该怎么办

股权转让 2023-09-28 1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不继续履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作年限进行支付,每满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的算半个月,计算基数为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公司被收购后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原劳动合同由收购后的公司承接,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除此之外,劳动者付出劳动的,由收购后的公司承担工资、奖金等福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不继续履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作年限进行支付,每满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的算半个月,计算基数为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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