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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长期未给我交社会保险,长达五年时间,我自己缴纳了养老保险,我会得到什么补偿?单位直接领导会受到什么处罚?

社会保险 2023-09-29 11: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是私企员工,老板不给交养老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进行补缴。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院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和相应的工资。经济补偿费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进行支付。
    如果职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应该要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费。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果逾期还是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处以一倍到三倍之间的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的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百元到三千元之间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工人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登记。未解决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定其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劳动者因为单位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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