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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一个多月车,被刮了,伤的部位是铁处,保险公司只负责维,那车损这部分是车主赔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04 17: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出了事故,车损险如果是足额承保,车损较严重保险公司可以不给修按全损赔偿。被保车辆按车型当时市场新车购置价进行折旧,非营运车辆每月折旧
    0.6%,最高不能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赔偿后车辆残值归保险公司所有(就是按照二手车价格卖给保险公司了)。报废车也可以低价买回去,车主有优先购买权。
    扩展阅读:
    【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 交通事故全责方车辆维修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负全责的当事人予以赔偿。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交强险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况有哪些
    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过期;
    2、驾驶员未按规定进行年检、车辆未通过年检;
    3、车辆维修期间发生事故;
    4、撞到自家人、自己名下的车;
    5、事故导致车内的物品损坏的;
    6、对方全责但不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新标准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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