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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0年7月2日开始在公司工作,签的合同是规定要卖社保的(由于广州公司还没有在这边注册,我们签的是上海公司的合同),但是一直到2011年7月才开始在广州公司帮我们买保险,欠我们的一年的保险他一直没有帮我们补买,我们也一直跟他沟通,但是都没有结果。已经不知道沟通了多少次了。我现在已经离职,离职后我也一直跟他沟通,真的是步步维艰,然后他打算帮我们补买2010年11月到2011年7月的,其他的2010年7月到11月的就不准备赔偿了,还叫我这个月7号钱交月1700元(2010年11月到2011年7月的社保个人部分),要不然就不补买了。虽然只是一个打工的,但是我就应该受这样的威胁和欺负吗?你不知道这两年里为了要回那一年的保险,我是怎么过的。我真想跟他说,我可以什么都不要,但是要争回一口气。我该怎么办?

仲裁 2012-05-29 18: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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