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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借给别人了,我不知情他的操作,算犯罪吗?

其他 2023-10-08 21: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银行卡按照规定不能擅自出借,否则有可能承担责任。
  • 银行卡借给别人了,我不知情他的操作,算
  • 法律分析:借银行卡给别人使用可能会坐牢,将银行卡借给他人并用于犯罪的是违法行为,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个人申办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能由发卡行认可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 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构成犯罪。
    但是知情不知情,并不是由自己说的,会根据客观情况以及有无获利、出借的张数等行为来综合判断,实践中大多成立帮信罪。
    完成了一个出借行为,出借银行卡给朋友,朋友利用这张卡进行诈骗活动。
    作为出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银行卡借用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负责任。但如果知道他是拿去诈骗的情况下还借给他,就是诈骗行为的共犯。
    但是借银行卡给别人使用可能会坐牢,将银行卡借给他人并用于犯罪的是违法行为,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
    个人申办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卡及其账户只能由发卡行认可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法律分析:借银行卡给别人,被人用此银行卡犯罪就是犯法的。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等罪名。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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