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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胃切除后第三天。让喝一点汤。然后就拉肚呕吐,第二天就发现漏,这属于医疗事故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0-08 20: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 你好,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 你好,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进行鉴定,收集病历资料等证据,进行鉴定要求赔偿。
  • 针对此事,首先患者需向卫生局和食药局进行投诉,借助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其次找一个政府部门认可的权威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察看输液袋是否过期,是否属于医疗过错。如果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结果,则需要患者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待鉴定结果出具,根据鉴定结果走司法途径起诉医院。法律依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的投诉管理,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四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 算不算医疗事故不是随便个人说了定,按规定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一般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如果鉴定为医疗术事故,确定了责任比例,依法可以获得赔偿。
  •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局投诉医疗纠纷。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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