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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工伤申请的事情。事情的经过是:2021年12月本人在工作时间将脚扭伤,当时的医院出具诊断书为右踝外伤(肌肉、韧带拉伤、出血),本人与工作单位商议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明确指出达不到 工伤认定标准,不予认定工伤。后本人右脚一直未恢复,走路受影响,今年本人去医院复查,经医院认定为韧带损伤严重,需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康复训练。想咨询一下问题:1、现在本人还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吗?2、本人入不能申请认定工伤,那么 本人的医疗费用可以申请由用人单位支付吗?3、如以上诉求都不能满足,那本人还有没有其他解决方案

工伤索赔 2023-10-08 15: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后才进行下一步。
  • 工伤赔偿申请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个月内,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时,应当由用人单位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30日向劳保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1年内向劳保部门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生的诊断证明三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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