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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同居2年,没有结婚证,因为矛盾,不在一起了,女方要钱,怎么办

同居 2023-10-09 15:4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方是因为是因为什么要钱?青春损失费?法律上没有关于青春损失费的规定。如果是欠款应该要还;如果对方流过产,可以给给予补偿,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咨询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你好,要的什么钱,什么名义?
  • 没有办结婚证,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首先可以双方协议分手,协议分割财产,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 法律分析: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在法律上没有夫妻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自行分开即可。按照目前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或办理结婚证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女方是需要返还彩礼的。
    就返回金额,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如同居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同居生活来源、哪方共同生活期间劳动付出较多等因素做出判决的,法律上一般并不支持全额返还的。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为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没有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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