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中标了,甲方以我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不合理条款为由,要求我方放弃中标,怎么处理?

招标投标 2023-10-15 15:3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收集证据 一般根据事实来处理

  •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的,招标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
    2、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现在是有哪方面的纠纷呢
  • 你好,具体责任承担依据双方订立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 既然已经中标,那就按照程序来,甲方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不合理条款,那么既然是不合理条款为什么要满足。
  •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可提供帮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