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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闲的没事,跟朋友开玩笑,用小号QQ加他QQ,说我是卖淫的,问他卖吗?人家说不卖,我开玩笑的把人家骂了一顿,然后拉黑了之后人家报警,我该怎么办?

诈骗 2023-10-10 11: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及时跟配合公安工作。
  • 建议直接报警处理
  • 举报卖-淫-嫖-娼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可以拨打报警,报警时要讲清楚案发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及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方法等,并按接警员的询问如实回答公-安机-关需要了解的内容。 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打电话或者写匿名信到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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