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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门面房开了后面,当时开后门是跟物业说好了,过了一年多我现在在经营,证件齐全,她们现在要求我还原成以前的样子,现在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10-11 17: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 1、应该为投诉做好准备,比如收集和整理证据;关键是收集物业公司未按约定履行的相关证据,证据应当充分、完整;
    2、针对物业公司的行为,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投诉,即物业行业部门;
    3、投诉应注意尽量不使用口头投诉,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交;
    4、如果投诉无法解决,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业主权益维权有以下途径: 1、行政途径:投诉。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2、法律途径: (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3、其他途径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2)由第三人调解。 (3)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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