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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了五天,不想干了,可以直接走吗

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了五天,不想干了,可以直接走吗

劳动纠纷 2022-08-1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了五天不想干了不可以直接走,直接走人视为擅自离职,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超过一定期限按照无故旷工处理,物业公司可以向该员工登记家庭住址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擅自离职给物业公司造成相应损失的可以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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