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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婚前父母买房子给儿子,写儿子与儿子女朋友的名字,双方结婚后若离婚可以分割房子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14 20:59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父母婚前将房屋购买了,并登记在儿子儿媳的名下,在法律上的评价大概率会被认定为父母对儿子儿媳的赠与。如果儿子儿媳发生离婚的情况,该房屋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因为父母在婚前的全部出资,因此,如果涉及诉讼,势必也会对此有所考量。当然,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情况,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希望能帮到您。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在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将房子赠与儿子和其女朋友的情况下,该房子应当视为对儿子一人的赠与。
  • 你好 可以分割的 婚后共同还款可以分割A
  • 你好,双方结婚后若离婚可以分割房子的
  • 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对方分割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协商处理
  • 你好,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啊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协商的
  • 这样的话,离婚分割时需要先明确房子是不是夫妻双方共同 的财产,如果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是可以分割的。
    但是如果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无法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 房产离婚如何分割首先需要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有,比如说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 这样的话,离婚分割时需要先明确房子是不是夫妻双方共同 的财产,如果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是可以分割的。
    但是如果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无法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财产,可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在离婚时,该房产也应该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形式被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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