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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书约定逾期未还款自愿每月支付违约金,但过去十三年了,请问协议书还有效吗?

借款合同 2023-10-12 17: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款合同约定违约金有效。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正常情况下违约金应由双方合理协定,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借款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有效。借款合同已约定违约金的,借款人逾期还款应当依约支付违约金;借款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借款人逾期还款可以主张损失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有效。虽然约定还款期限已过时效,但利息一直在付,说明借贷合同一直在执行中,所以借据有效。可以拿合同追诉另一方的违约责任。
  • 协议书有效,但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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