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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四个月后没有工作能领取失业金吗

社会保险 2023-10-14 17: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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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不可以。并不是失业就一定可以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只有满足以上全部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法律分析:可以。满足一下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因此,只要不是本人主动中断工作,缴费满1年以上,都可以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不可以。并不是失业就一定可以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只有满足以上全部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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