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招员工到公司培训期间没和员工签合同。中途退出了。能找员工赔偿损失么

人事争议 2023-10-16 07: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合同约定,那就看有其他口头协议没有,不然无法要求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法律分析: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员工培训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建议前往法院起诉解决。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