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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意外去世,子女有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 2023-10-16 17: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看继母和父亲结婚时,是否对继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
  • 去世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权利,但是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的,民事权利能力消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根据登记情况确定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
    1.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父、母离婚后另一方带子女后形成的。我国将继父母与继子的关系分成两类:
    (1)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2)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直系姻亲关系。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相同。
    2.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为继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能否相互拥有继承权,取决于他们之间有无抚养关系,有抚养关系,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反之亦然。
    如果没有抚养关系,则相互之间无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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