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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领养了一个小孩,当地政府不让上户口什么办

其他 2023-10-17 16: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需要看您这边领养手续的
  • 当事人为领养的孩子办理上户手续的流程:收养人需要先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然后由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领养的孩子能够上户口,但前提是,必须符合要求并经过当地民政部门批准领养的。未办理领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领养登记,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提交证件和材料:凭领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第一千一百零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 私人领养的孩子上户口的流程如下: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规定期限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申请人;
    4、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5、办理入户手续。
    领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领养孩子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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