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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单位受伤,单位有工伤保险,不知道的情况自己用了,城镇医疗报销一部分,还能让单位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3-10-18 19: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一、工伤是国家赔偿还是所在单位赔偿
    1、如果单位给职工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的话,则在发生工伤后,就由保险经办机构作出赔偿,即由国家进行赔偿。单位给职工没有购买相应的工伤保险的话,工伤赔偿就只能由企业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国家赔偿项目有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也就是说,致人死亡的,国家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等项目。
  • 工伤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 有关医疗部分,工伤保险先和成真表现是两个结合的。工伤如果认定了,可以选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补偿金,也可以按月。除此之外,公司是不需要承担什么费用的。出费用一般属于体恤员工。因为这个保险就是为了保障公司意外的时候不至于损失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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