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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合同签了,但是由于对方又要收取五千上牌押金,我就不想买了,要退定金,对方不退,现在还要起诉我违约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0-18 13:52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人家经销商已经安分履行自身义务,消费者违反合同规定而无法退还定金,这也是消费者必须承担的后果
  • 您好!签合同前卖方没说上牌押金吗?留联系方式,才能帮您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需要律所律师咨询吗?
  • 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因为上牌押金的问题,解除购车合同,可能被认定为违约。
  • 是二手车还是新车?不想让对方帮忙可以自行上牌
  • 您好,可以提反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 您好,你们的合同具体是怎么约定 的呢
  • 他给的理由是什么呀你具体情况说一下好
  • 你好具体情况说一下以便分析案件
  • 买车合同签了定金给了是否能退根据情况而定。
    如果是当事人自己违约,定金不能退;但是如果是另一方违约,当事人可以请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是赔偿损失和退还定金。
    定金不退的处理办法如下:
    1、双方协商。
    合同双方可以就定金退还的问题友好协商,协商最大的优点就是方便快捷、利于执行;
    2、诉讼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就定金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案情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就合同定金问题作出裁判。
    购车合同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
    2、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包括交车方式、时间等;
    3、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以及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等;
    4、注明售后服务,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
    5、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合同违约的定金赔偿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给付方定金,如果是给付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违约的,双方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的,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如果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未违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相应损失。如果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构成违约,此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您好!可以先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建议直接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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