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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 车祸对方全责 走保险 要求理赔要准备哪些单据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18 23: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进行维权的最重要证据之一就是《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中会载明事发经过,并且划分责任。责任划分要看事故双方有没有过错行为,这些过错行为是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对事故的发生起了多大作用。 2、关于责任主体和顺序要求。如果是机动车肇事,受害方应当将车辆保险公司和驾驶人员一起作为被告。如果投保的保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足够大,足以覆盖损失,那么就不需要个人进行赔偿。因赔偿是有顺序要求的,根据相关规定,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付;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额内按照双方责任比例进行赔付;仍然不足或者对方车辆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的,才由驾驶人按照责任比例赔偿。 3、关于交强险部分。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区分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1)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4、关于索赔项目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5、需要准备的证据,就是能够证明上述4中所提到的各项赔偿的相关证据,比如医疗费票据、病历等等。
  • 交通事故要求赔偿至少要有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以及对方的身份主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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