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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领养妹妹的孩子 妹妹找不到孩子父亲 怎么办

收养 2023-10-18 20: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请问领养妹妹孩子都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证明到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2、到医疗机构体检并出具符合收养条件的身体健康证明;
    3、与妹妹签订一份收养协议并办理收养公证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法律分析:想收养孩子需要去儿童福利机构和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请问领养妹妹孩子所需手续如下:
    1、收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证明到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2、到医疗机构体检并出具符合收养条件的身体健康证明;
    3、与妹妹签订一份收养协议并办理收养公证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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