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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上海发了个快递到广州,但是途中物件损坏了,价值2000元,快递员说因为我没有打木架,所以不理赔,这怎么解决?

消费者维权 2023-10-19 15:2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在快递过程中物品损坏的,一般由快递公司进行赔偿,若未购买保价险,应按照邮费的三倍给予赔偿金,如果购买了保价险,应该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 你好,不赔偿可以投诉快递公司k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到你
  • 你好,可以先和对方协商
  • 法律分析:根据金额大小不同,可以找不同的部门协商解决。
    2.金额在5~600元以内的,可以直接与派件点部协商解决。
    2.金额2000元以内,但派件点部不愿意协商解决赔付的,可以真搞投诉快递公司的官方投诉电话。
    3.金额超过2000元,并且协商无效的话,可以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如果发生快递丢失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证明您所寄物品的价值的话,快递公司是应当按您托寄物品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的。
    先与快递公司协商,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建议保留相关凭证向您所在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者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以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 快递物品损坏,可以要求全额赔偿。由快递公司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你好,有没有申请价保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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