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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借我10万块钱,转账是转给他老婆的,借条写的是他本人,借条签的还款日期24年5月8日,之后协商在23年2月8日前还款,在这期间我可以找他进行要钱吗

债务追讨 2023-10-21 16:5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对提前还款有书面约定的,可以要求其按约定还钱。
  • 可以的 建议积极争取 一般是可以的
  • 有借条有还款日期,对方不还钱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 一、朋友借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怎么办
    1、朋友借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
    (1)如果朋友借钱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
    (2)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三年内拿着转账记录向法院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
    (3)如果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仍然不执行的,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借款人进行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借钱不还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借钱不还的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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