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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厂里上班受伤只买了意外险,但评不上级

社会保险 2023-10-23 14:36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马上让精通此类案件律师联系,我们会根据您所做的描述,并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您满意的答复。
  • 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造成身体损伤的,因伤情不一,相关赔偿项目也应根据伤情等情况才能确定。
  •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应当属于工伤
  • 按照你的说法,评不上级,也要给你治疗。
  •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先跟老板谈赔偿
  • 你好,伤势怎么样?有骨折吗?
  • 你好,是可以协助计算赔偿的
  • 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正确回复
  • 你好,我看看你的伤情报告
  • 你好,去劳动能力鉴定过了
  • 用人单位交了意外险和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因意外受伤后,可以获得意外险赔偿,认定工伤后,可以同时申请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而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更好保障劳动者利益,会购买一些商业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法律分析: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付,与工地购买保险的险种无关。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人力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都不影响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所以伤者职工应当尽快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后,新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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