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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热水器下面的水管漏水,但是排水管过了2年保修期,这个漏水是谁的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0-19 1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阳台漏水是谁的责任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固定的答案,一般都需要根据阳台漏水的原因和漏水位置来进行判断。导致阳台漏水的原因有很多,原因不同的话,对应的责任人也会有所区别。
    当阳台漏水的时候,一定要先找到阳台漏水的原因和漏水位置,然后才能找到对应的责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 公共水管漏水损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负责,具体情况如下:
    1、因为是公共下水管道造成的漏水问题,不是人为的,还在保修期之内,可以由开发商来负责维修,相应造成的损失也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而下水管道的保质期通常是5年,5年之内出现任何问题,都要开发商来负责管理和维修;
    2、如果已经过了保修期,造成了漏水,也造成了业主家里面家具、家电的损失。
    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并且由物业公司负责承担损失。尤其是一些正规的小区,配置了物业公司,就应该对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出现了问题,可以动用维修基金。
    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它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 法律分析:如果有责任方的,比如装东西时电钻打眼儿、搬东西时碰到明管等,谁的责任谁负责。
    如果无责任方的,自己漏的:
    1、主管道漏水,那是开放商和物业处理。(看楼宇的质保有效期)
    2、户内支管道,没改过水管的,质保期内找开发商,质保期外自己负责;改过水管导致的,谁改的谁负责
    3、未到物业备案,私自改水管导致漏水的,谁改谁负责。还可能有更复杂的责任纠纷,告到法院,法官的判定有很大浮动的,说不好谁输谁赢,还不如私下协调解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合同》
    (一)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公用部位的维修、养护;
    (二)道路、路灯、停车场(库)、供水、供电、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等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三)小区容貌、绿化、环保、卫生的管理、维护;
    (四)小区安全、治安、交通、邻里秩序的维护;
    (五)代收代缴房租和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花费,代办房屋装修和水、电、气增容手续。物业管理公司能够根据业主要求,有偿提供房屋修缮、保管、运输、购物、信息中介、接送娃儿、代购车船机票等特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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