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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假账法人与员工各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0-27 22:0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故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公司做假账,作为当事人的财务人员、单位领导或法人应该对此事项皆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 要看具体什么情况,有可能是连带责任

  • 法律分析:做假账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对法人判处罚金,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做假账尚不构成犯罪的,只是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对法人判处罚金,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处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如果被法律界定为单位犯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会被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因此,在公司财务出现假账情况时,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都要承担责任。 直接负责人一般包括法人代表、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而直接责任人则通常是会计。具体由谁承担责任要根据假账的方式和目的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是有心的授意而为,比如老板为了逃税、信贷或项目等要求会计进行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隐瞒或删除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故、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等假账行为,那么无论是老板还是会计都要承担责任。除非会计被教唆和胁迫,才可能免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会计需要提供能证明自己被教唆和胁迫的有力证据。 如果是会计主动与老板串通一气,并获得老板认可后进行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隐瞒或删除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故、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等假账行为,那么这两个人都要负责。这种方式没有例外,无论谁都不能逃脱惩罚。 如果是个人为了满足贪欲而进行假账,而其他人没有分得任何回扣或赃款,并且积极配合调查,在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个人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较大。然而,上级领导在个人贪欲面前玩忽职守的情况下,也难以逃脱惩罚。 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站内律师咨询电话,拥有12年民事案件处理经验的专业律师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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