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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象给花的钱能要回去吗,如果写了公正书是不是就要不回去了

婚姻债务 2023-10-21 11: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是不需要还的。

  • 一、给别人的钱可以再要回来吗
    1、给别人的钱是否可以再要回,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有偿赠与,而受赠与人未尽义务,或者财产还未转移到受赠人的,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来;
    (2)反之是无偿赠与或者财产以及发生转移的,比如赠与的车辆、房产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等,则不能要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撤销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赠与的条件如下: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3、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4、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 给前对象花的钱一般不能要回来,具体要看花钱的用途。比如,看电影、逛公园、买随手的小礼物等等,这些不用归还。如果是家长给对象的见面礼、定亲礼、彩礼等这些具有特定意义的钱财,可以要求归还。法律依据:给前对象花的钱一般不能要回来,具体要看花钱的用途。比如,看电影、逛公园、买随手的小礼物等等,这些不用归还。如果是家长给对象的见面礼、定亲礼、彩礼等这些具有特定意义的钱财,可以要求归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 处对象时会花的钱是否可以要求归还,还是要先看一看花钱的用途。比如,看电影、逛公园、买随手的小礼物等等,这些不用归还。如果是家长给对象的见面礼、定亲礼、彩礼等这些具有特定意义的钱财,可以要求归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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