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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行政复议通知书后怎样答复

行政复议 2023-10-22 20:23 人浏览
共2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 按照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您的答复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准确,以免影响复议结果。
  • 你好,你可以将你的详细情况说一下,是申请的什么行政复议?目前在哪个阶段?
  • 请问您法律问题目前处理好了吗?是否还有相关疑问呢?
  • 你好,您这边的对于行政复议不服的话可以行政诉讼
  • 你好,行政复议通知书的具体内容是怎么样的
  • 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
  • 你好,这是需要看具体的案情判定的
  • 您好对行政复议结果可以行政诉讼
  • 你好,需要行政复议就可以提起的
  • 你是什么问题呢,看是否通过
  • 你好,可以委托我们协助处理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沟通Z
  • 你好,行政复议的内容呢。
  • 您 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上诉的啊
  • 行政复议自受理之日60日作出。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根据相关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行政复议答复期限是五日,自收到复议申请开始计算。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 行政复议的回复期限是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的五日内。如果复议机关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的条件的,应对予以立案受理;如果不符合的,则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 你好,对于 行政复议结果不满可以提起行政诉讼·w
  • 具体情况可以到律所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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